协议

关于新的国家设备和设备标准的共识协议是工业和效率支持者(如效率、消费者和环境倡导团体、州政府和公用事业公司)之间谈判的结果。双方因各种原因进行谈判。工业界希望避免各州标准的大杂烩,或者更喜欢确定的协商提案,而不是能源部(DOE)的规则制定决定。能效支持者希望在不损害产品性能的情况下减少能源和/或水的使用,节省消费者的金钱,减少对环境的影响。他们希望这些好处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,就像工业界一样,他们更希望有一个确定的共识提案。工业和效率的支持者都受益于通过谈判实现新标准的灵活方法。

当这些有着不同需求和利益的团体就新标准达成一致时,国会和能源部经常会倾听。到目前为止,商定的电器10bet十博是什么公司标准已在若干法律中得到采纳,包括1987年的《国家电器节能法》、1992年和2005年的《能源政策法》以及2007年的《能源独立和安全法》。在这些法律中,国会为某些产品制定了具体标准,并指示能源部为其他产品制定标准。国会还指示能源部定期更新标准。在过去的二十年中,能源部完成的更新标准中有三分之一是基于共识的;其他的则是由该机构通过正常的联邦规则制定程序完成的。

最近共识协议的补充信息